费用减缓问题
我想在一开始申请的时候,就将实用新型专利的下面费用全部减缓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但是在费用减缓请求书里面的 申请号或专利号 这一栏不知道怎么填,我第一次去申请没有申请号要怎么填,还有该如何表述我想减缓所有可以减缓的费用 在申请的时候提交一份费用减缓证明就可以,电子申请系统里面有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申请年薪在20000以下就可以,单位的话要具有费用减缓证明 楼主的法条是旧的把 现在已经没有专利维持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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