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ren 发表于 2014-7-2 19:23:43

查阅和复制中的所涉及的"当事人”

《专利审查指南2010》5-4-5.1“查阅和复制的原则”中规定:“(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3)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4)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5)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於该案当事人


问题:申请人不属于该案当事人吗?

lwren 发表于 2014-7-2 19:26:24

是要考虑的专利权人已经发生改变,类似这种情况吗

iriver 发表于 2014-7-3 14:08:15

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属于 当事人,
在“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时,当事人还包括复审提出方和无效提出方,所以用词和前面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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