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anxuan0917 发表于 2014-6-16 11:17:35

委托代理机构问题!


请问下:第一署名人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企业,第二署名是与其共同申请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    是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还是必须委托代理机构?
同理:第一署名人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企业,第二署名是与其共同申请的港澳台,是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还是必须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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