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申请问题
两种情况:1、两份中国专利申请D1和D2,其中D1申请日为2007.10,其国外优先权日为2008.10,D2申请日为2008.04,不考虑旧法的问题,请问D1是否构成D2的抵触申请?
2、一份PCT申请日为2008.10,其国外优先权日为2007.10,进入中国的时间为2009.,12,另一份中国专利申请日为2008.04,不考虑旧法的问题,请问该PCT是否构成该中国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细则第11条“本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D1申请日为2007.10,其国外优先权日为2008.10,优先权日怎么会晚于申请日,你说的我没懂。你写反了吧。
优先权日早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在中国公开的时间晚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就属于抵触申请了吧。 其实就是一份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享有早于国内的同样的一份发明创造的申请的申请日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根据巴黎公约,提出一份PCT申请,或主张优先权,视为向所有缔约国或地区或组织提出了一份具有国家或地区或组织效力的申请,因此,只要其优先权日早于国内申请日,该申请文件又于该国内申请的申请日后公开,则属于抵触申请的情形,破坏国内申请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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