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新型专利附图的补正 求各位老师指点
在新型专利的撰写时,在背景技术中引用了一张照片(已调成灰度),该照片已经注明是描述现有技术的,并且开起来很清晰,照片并不涉及发明所要保护内容,如果没有这幅图对专利文件影响不大,尤其对权利要求没影响,审查圆说照片不符合要求,让我改,还说不能修改超范围,我该怎么办呢?把照片删除吗,如果删除,会不会修改超范围呢?如果不删除的话,自己用线条图画一个一样的图,几乎不可能啊…… 怎么办 求指导 审查员说照片不符合实施细则121条 “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回 长河落日圆 的帖子
长河落日圆:审查员说照片不符合实施细则121条 “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 (2014-05-08 12:08) images/back.gif用制图软件按照照片的内容画。照片表现的细节肯定要多于单纯线条做出的图。所以应该不会超范围。
既然申请文件里没说是必要的,删了应该不会超范围。 可以直接删掉该说明书附图,说明书中相应文字内容请一并调整。 直接删了应该可以。在这里也可以找到答案:http://patent.ip1840.com/ 直接跟审查员联系,自己瞎捉摸问人,不如直接联系婶子来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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