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减求助大神…谢谢!
通过电子申请一个发明专利己经受理,第一次走电子申请没有同时提出费用减缓,现在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要求缴纳费用共950元…还能要求费用减缓吗?如何补救?谢谢… 我只说下我个人的看法,因为平时流程方面接触少,仅供参考。1、目前来看,就这次申请而言,申请费应该不可以减缓了,但是可以还可以办理费减,减免以后的费用;
2、可以考虑提个优先权,甚至是直接撤回重新递交,同时把费减做了。
回 xuefu2004 的帖子
xuefu2004:我只说下我个人的看法,因为平时流程方面接触少,仅供参考。1、目前来看,就这次申请而言,申请费应该不可以减缓了,但是可以还可以办理费减,减免以后的费用;
2、可以考虑提个优先权,甚至是直接撤回重新递交,同时把费减做了。 (2014-04-29 21:42) images/back.gif
明白…我试试看去,谢谢赐教… 别试了,告诉你一句专利局的话:
费用减缓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费用。
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前二个半月之前提出。
发出授权办登通知的,你看看给你几个月办登。二个半月貌似来不及了。 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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