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陆单方面开放专利代理行业给台湾居民的问题的投票
2010年《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之后,大陆单方面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给台湾居民,并允许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实习一年及在大陆实习一年之后在大陆执业。而台湾方面则不对大陆居民开放专利师资格考试。
这是大陆对台湾及台湾居民的友善、让利之举。
大陆对台湾在服务贸易上让利颇多,不但是在专利代理服务业让利。但最近台湾的学生,却要求台湾当局拒绝签署服贸协议,将大陆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台湾立法机构作出妥协,将逐条审议服贸协议。这回大陆的热脸贴了冷屁股。
事实上,我个人认为,大陆在单方面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给台湾居民的时候,起码有一个问题没有想好。《专利代理条例》规定,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先决条件之一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先决条件,对台湾居民适用吗?
发起这个投票的目的,在于看看同行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谢谢大家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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