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欧洲国家阶段了,发了检索报告,下一步怎么做
进入欧盟阶段,欧专局发了一个检索报告,要求在6月份内答复是否进行下一步审查阶段,在此阶段中也可以提交意见陈述书或修改权利要求书,请问1、此阶段中提交意见陈述书或修改权利要求书是不是必要程序,可以不进行权利要求修改和意见陈述直接进行下一阶段不?2、如果检索报告中指出权利要求的情况不是很好,直接进行实质审查阶段更好,还是在检索报告阶段修改权利要求和意见陈述更好? 要递交答辩或修改权利要求书,在检索报告阶段修改较好! 应该是:如果被权项要求不是很好,在现阶段修改最好,如无,可不做修改,可进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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