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e 发表于 2014-3-2 10:42:38

优先权的核实

4.6   优先权的核实
   4.6.1 当检索得到的所有对比文件的公开日都早于申请人所要求的优先权日时,不必核实优先权。需要核实的情况之一:
(1)对比文件公开了与申请的主题相同或密切相关的内容,而且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在申请日和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即该对比文件构成PX或PY类文件;
问题1:不必核实优先权的原因是否是因为对比文件的申请日是早于优先权日,所有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就算优先权成立也没用?
问题2:为什么是对比文件的公开日早于申请人所要求的优先权日时,不必核实优先权?而不是申请日早于?
问题3:如果出现了(1)中的情况,就算优先权成立,那也是构成了抵触申请,更何况优先权成立。为什么(1)中的情况需要核实优先权?(是否是因为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当对比文件的申请日和公告日均在本申请的申请日和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才设立(1)?)

xiaolanyu 发表于 2014-3-6 20:22:03

我来答吧。很简单。
问题1:是
问题2:因为对比文件公开日在申请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之间,那么就要核实优先权的。很简单,如果优先权成立,会考虑对比文件时抵触申请。如果优先权不成立,对比文件就是现有技术,可以用创造性的。
问题3:不用再解释了吧。
国际检索报告会有PX之类出现。国内检索报告不会有P类的,因为规定,你要核实好了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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