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这样的专利该怎么办?
请问,我有一个发明专利,已授权。当时发明这个系统,是为在汽车上使用的,在权力要求中,使用了部分汽车行业的术语用来描述系统和外部的逻辑关系(与发明本身无关,仅仅用来说明和外界的逻辑关系);
例如:我的系统安装在方向盘轴的末端,所以在描述时使用了“汽车方向盘”这样的词来说明安装位置,但事实上,轮船和飞机的方向装置末端同样可以安装,具有同样的效用!
但现在发现,这个系统同样可以用在轮船和飞机上(之前没坐过轮船和飞机,所以不知道能用)!!
请问各位大侠: 我可以基于已授权的专利,再申请新的专利(不用更改权利要求,只需要将原来权力要求中描述外部逻辑的汽车专业术语替换为飞机和轮船上相应的专业术语)吗?
或者可以增补我原来的专利,将权利要求中的部分汽车行业术语去掉吗?
或者,还有其他什么补救措施吗???
总不能说,我的专利就只能用在汽车上,用在飞机和轮船上就不算侵权了吧? 这太不公平啦! 如果有人用在飞机和轮船上,你去告他好了,法官会以等同原则判侵权,除非你在说明书中、在审查过程中明确放弃过在飞机和轮船上使用。
回 zhqx_1966 的帖子
zhqx_1966:如果有人用在飞机和轮船上,你去告他好了,法官会以等同原则判侵权,除非你在说明书中、在审查过程中明确放弃过在飞机和轮船上使用。 (2013-11-11 16:02) images/back.gif这不一定,得具体个案分析。
得看楼主的发明名称和技术领域,如果已经限制了车用的话,不能随便等同。 专利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设立的,而非鼓励垄断。
您的发明专利没看到,如果您再次申请,仅仅变更“原来权力要求中描述外部逻辑的汽车专业术语替换为飞机和轮船上相应的专业术语”,不满足创造性要求,很难授权,不过您可尝试申请实用新型,并在结构上进行适应性改进。这是您目前急需做的。
如果您希望直接在授权文件中变更从而扩大保护范围,实际上是侵害了公众的公平权益,因为您当初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显然小于您现在希望获得的更宽的保护范围,如果专利都能按此任意扩大保护范围,不侵权岂不是无从谈起了么,因为专利权人都能随意根据自己的需要扩大保护范围。故此愿望违背专利法立法目的,违反公平原则,无法实现。
另“部分汽车行业”本身含义不清,存在歧义性,未见原文,但推测该权利要求稳定性不佳。 以后多些几个独权吧,反正有单一性。 不提汽车,而是说使用在交通工具方向操纵设备上的XX装置,把概述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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