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jgwb 发表于 2013-11-4 17:55:22

笑谭笑谭——2013专代考试实务简单不简单

笑谭笑谭——2013专代考试实务简单不简单
浠涓

考场外也笑谭笑谭:今年实务很简单吗?

实务四大题——简单不简单

第一大题不简单!
按150的分值来看,第一大题分值不会少于50分。
如果只对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的不当之处,进行一一评述,直接跳过技术交底书、3个对比文件,这么无视出题人的心思,不心虚吗?
特别是对比文件3中给出的申请人为“A公司”,即题目中出现的委托人为“A公司”,这是神马提示?

不得不琢磨再动笔:

首先,对出题人给的技术交底书、3个对比文件一一评述。
1、分析技术交底书
1.1 中的多个主题,可专利的主题、不可专利的主题。
1.2 可专利的主题的新颖性、创造性进行评述。
1.3 具新颖性、创造性的可专利主题的申请策略建议:发明、新型、同请、外观。
2、分析3份对比文件
2.1 对比文件1可作为哪个主题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2 对比文件3可作为哪个主题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3 A公司不能享有对比文件3的优先权的评述。

其次,一一评述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
1、实质缺陷
2、形式缺陷
3、并提供修改建议
以上论坛很多啦……


第二大题不简单!
独立权利要求在哪儿找?对比文件1找到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对比文件2找到区别特征部分。
有木有合案的独立权利要求?
有木有上位的概括?而且还体现在5份材料里?


第三大题新颖性、创造性的套路熟不熟?


第四大题合案分案理由
有合案!
有分案!——对比文件3里找。

julie_ip 发表于 2013-11-5 09:54:26

精彩!自叹不如啊。作为客户需要的咨询函不就应该是这种形式的吗!实务答题真是胜在思路和逻辑。第一题的版面给了三块,四题中版面最大的一个,严重同意楼主,分值保守也不会低于50. 自己今年实务如果能过也是极低的分数了..

zzq1987 发表于 2013-11-5 10:51:40

主体的思路是对的,就是一些细节,不知道对不对

蓝色火焰 发表于 2013-11-5 10:52:07

按照这个思路,第一题就能答3个小时。而且第一题和第三题重复考新颖性创造性?

第一题独权没新颖性,然后得评价各个从属于独权的从权的创造性,然后分析单一性,其次还有各种形式问题需要分析;光分析这些还要看交底书,对比文件,时间够?

zhaooyu 发表于 2013-11-5 11:34:35

这样是 大工程呀

dadao 发表于 2013-11-5 14:08:00

年年考来年年争论,啥时是个头啊。

zxjgwb 发表于 2013-11-5 18:35:57

笑谭笑谭,淡然走过——2013专代考试实务非主流
浠涓


第一题给A公司的咨询意见

致A公司
感谢贵方委托……,特针对贵方提供的技术交底书、3份对比文件及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提供以下意见。

一、技术交底书分析
……

二、3份对比文件分析
……

以上两点略,如前所述。

三、贵方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的分析
(一)权利要求1
1、相对于对比文件1无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的大型公用垃圾桶,包括桶盖1(相当于本专利申请的箱盖1)、……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而且两者属于相同技术领域、解决相同技术问题、达到相同效果。因此,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2、划界不正确,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关于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规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应写入前序部分。
3、“主要”导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规定。建议删除“主要”。
4、含有非必要技术特征,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关于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规定。建议删除非必要技术特征“上箱体(2)可分离安装在下箱体(3)上”。

(二)权利要求2
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具备创造性。建议删除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2作为独立权利要求1,并将该技术特征作为区别特征。

(三)权利要求3
交底材料中只写了“空心槽8设置在上箱体3的侧壁上”,故,权利要求3得不到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规定。建议写入“空心槽(8)设置在上箱体(3)的侧壁上”。
而且“数根”会缩小保护范围,建议删除,并将其写入另一条从属权利要求中。

(四)权利要求4
无引用基础,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规定。建议修改为引用权利要求……。
而且“空心槽(8)的上端基本平齐于……”中的“基本”导致保持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规定。建议删除。

(五)权利要求5
交底材料中只记载了过滤板6铰接在侧箱壁上这一种活动方式,而权利要求5概括了一个较宽的范围,得不到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规定。建议写入具体的铰接方式。

(六)权利要求6
该广告宣传方法没有采用技术手段解决任何技术问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可专利的主题。建议删除。
如果该垃圾箱的外观、图案等有所改变,如有必要,建议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此种情形属于《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客体。


第二题权利要求书
1、一种大型公用垃圾箱,包括箱盖(1)、上箱体(2)和下箱体(3),上箱体(2)和下箱体(3)均为上部开口,箱盖(1)盖合在上箱体(2)上部开口上,箱盖(1)上开有垃圾投入口,滤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箱体(2)的上部设有通风孔(6)。
(前序部分为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为交底书中公开的技术特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孔(6)为多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组通风孔(6)分别设置在上箱体(2)相对的侧箱壁上。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箱体(2)的内侧壁上设有空心槽(8)。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槽(8)的上端平齐于……。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槽(8)的底端延伸……。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槽(8)为多根。
8、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箱体(2)可分离安装于下箱体(3)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水板的一侧铰接于上箱体(2)的侧箱壁底部,另一侧以能咬合或脱开的方式固定在上箱体(2)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水板通过锁扣件(13)固定在上箱体(2)上,锁扣件(13)包括……。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箱体(2)的底部平放有轨道,所述滤水板以能抽出的方式安装在……。(对比文件3中的技术点)
12、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箱体(3)的底部设有排泄阀。(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点)

13、一种垃圾箱,包括箱盖和箱体,箱体为上部开口,箱盖盖合在箱体上部开口上,箱盖上开有垃圾投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上部设有通风孔。
(前序部分为对比文件3中公开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为交底书中公开的技术特征)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为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箱体。

zxjgwb 发表于 2013-11-5 18:59:32

第三题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论述
论述套路略


第四题合案及分案
一、合案理由
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13分别包含“所述上箱体(2)的上部设有通风孔(6)”、“所述箱体的上部设有通风孔”,该技术特征解决了……技术问题,带来……技术效果,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属于特定的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12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具备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二、分案理由
大型公用垃圾箱包含“上箱体(2)的上部设有通风孔(6)”,自卸式垃圾箱包含“滤水板铰接于上箱体(2)的侧壁上”,两个技术特征分别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属于特定的技术特征。但是,两者分别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解决了不同的技术问题,带来不同的技术效果,故,两者在技术上并无关联性,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具备单一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如果针对“自卸式垃圾箱”申请独立权利要求,需分案申请。

三、分案权利要求
1、一种自卸式垃圾箱,包括箱盖(1)、上箱体(2)和下箱体(3),上箱体(2)和下箱体(3)均为上部开口,箱盖(1)盖合在上箱体(2)上部开口上,箱盖(1)上开有垃圾投入口,滤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水板的一侧铰接于上箱体(2)的侧壁底部,另一侧以能咬合或脱开的方式固定在上箱体(2)上。
2、一种自卸式垃圾箱,包括箱盖和箱体,箱体为上部开口,箱盖盖合在箱体上部开口上,箱盖上开有垃圾投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底箱板的一侧铰接于箱体的侧壁底部,另一侧以能咬合或脱开的方式固定在箱体上。

wuye 发表于 2013-11-8 18:48:56

基本同意,补充:
第二题:一种垃圾桶的通风方法,-----独权,区别特征在于,空气是从下箱体的通气孔进入箱体,形成内外循环
有单一性:相应的区别技术特征:通风孔和从通风孔进入
第四题:分案之独权二:
一种垃圾箱的垃圾的自卸与清理方法,----在于滤水板是可以活动的
有单一性,相应的,有可以活动的滤水板和通过打开滤水板倾倒

zxjgwb 发表于 2013-11-13 17:09:08

回来之后,匆匆记下答案,上面的笔误已有朋友指出,由于帖子的编辑时间已过,也就不便修改了,……

特别是看了706564319在[经验与心情]发的帖子:
《从出题者角度考虑的卷3出题思路分析》
http://www.biopatent.cn/bbs/read.php?tid-438588.html

不得不说,706564319是从出题人的角度把材料读通透了!
将原本心里就存疑不定的题眼一一抓住了,
材料分析得非常细腻,自然独权就概括得很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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