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oluoguoguo 发表于 2013-11-1 14:59:45

还是关于权利要求的写法,急急急!

前两天提了一个问题:http://www.biopatent.cn/bbs/read.php?tid-438501.html
今天再结合08年的题目,在该题目权利要求三中,官方答案要补入的技术特征是所述油炸装置的输出口与所述离心装置的输入口直接密封固连,所述离心装置的输出口通过出料阀与产品排出装置的输入口密封固连。那么能不能把下面这句话也加上油炸与离心过程均在真空条件下进行。
个人感觉后面一个加的是前面技术特征限定的必然效果描述,不会起到进一步限定范围的效果,不知各位大大怎么看
另外再补充一个问题,就是当年试题中油槽和传送带这些东西到底需不要写入,谢谢

oval 发表于 2013-11-1 16:41:59

这不是“效果描述”,这是方法权利要求中的步骤特征。用来限定步骤的运行条件,当然在这用也问题不大,不会扣分。

基本上,只要是加入到权利要求中的特征都会起限制作用,即使是你认为的”效果描述”也会起限制作用。因为在侵权判断中会一个一个特征比较,如果别人的装置没有你说的”效果”特征,别人就会认为自己没有侵权。

luoluoguoguo 发表于 2013-11-1 17:04:35

回 oval 的帖子

oval:这不是“效果描述”,这是方法权利要求中的步骤特征。用来限定步骤的运行条件,当然在这用也问题不大,不会扣分。

基本上,只要是加入到权利要求中的特征都会起限制作用,即使是你认为的”效果描述”也会起限制作用。因为在侵权判断中会一个一个特征比较,如果别人的装置没有你 .. (2013-11-01 16:41) images/back.gif

多谢,那第二个问题呢,油槽和传送带写入权利要求的问题

oval 发表于 2013-11-1 18:30:22

回 luoluoguoguo 的帖子

luoluoguoguo:多谢,那第二个问题呢,油槽和传送带写入权利要求的问题 (2013-11-01 17:04) images/back.gif

那得分清时间,在09年之前的指南允许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重新撰写从属权利要求
现在不行了。
如果是撰写先得找最接近对比文件,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有油槽的话,你就可以写。
如果是答复OA,要看油槽是否已经被对比文件公开,如果已公开,再写进独权就没有意义,除非是审查意见说缺必特。如果没公开,就看说明书中有没有该特征的作用和效果描述,如果有的话,再对照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能对得上,如果对得上,则新创性有了,可以加入。
所以,你得描述清楚问题,是撰写模拟题还是答复OA真题or09年以后答复OA撰写题?是独权还是从权?

律师黄光辉 发表于 2013-11-1 20:02:50

hifunny 发表于 2013-11-2 11: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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