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oluoguoguo 发表于 2013-10-27 22:07:48

权利要求的写法

请教大家关于写权利要求时一些描述性但是限定作用不大的语句是否可以写入,例如2011年真题中一个实施例对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权利要求1 所述的内置调味料的瓶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由内壁带有内螺纹的真空套管和带有外螺纹的所述栓体构成,所述中空套管与顶壁一体成型并从所述孔的位置向瓶盖本体方向延伸。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那么如果我再加上“当旋转栓帽时,盖栓借助螺纹向下运动,使得尖刺部刺破隔档片”这一句,哪怕是多余但是没有限定作用的语句会不会扣分。或者延伸一下就是当权利要求写的比较啰嗦但是没有造成保护范围变小时,分数应该会差不多么

guest 发表于 2013-10-28 21:56:15

同问

灬Happy 发表于 2013-10-28 22:36:19

个人感觉不应该加上,加上的部分属于功能性限定了,对于产品的机构产生了阐述不清的状况,应该扣分

guest 发表于 2013-10-30 10:55:02

楼上回答的到位

oval 发表于 2013-10-30 11:35:23

回 灬Happy 的帖子

灬Happy:个人感觉不应该加上,加上的部分属于功能性限定了,对于产品的机构产生了阐述不清的状况,应该扣分 (2013-10-28 22:36) images/back.gif

我觉觉得更接近于使用方法或步骤,这是从权,也就3分左右,少分也就少得1分

guest 发表于 2013-10-30 16:47:54

回 oval 的帖子

oval:我觉觉得更接近于使用方法或步骤,这是从权,也就3分左右,少分也就少得1分
 (2013-10-30 11:35) images/back.gif

楼主问得是多余但没有限定作用的语句,不是从权。
此例中,不写感觉会担心缺必特,写的话有时好像也不太对,这如何取舍?
关于功能性限定和阐述不清,能否指点一二?

luoluoguoguo 发表于 2013-10-30 16:48:53

回 灬Happy 的帖子

灬Happy:个人感觉不应该加上,加上的部分属于功能性限定了,对于产品的机构产生了阐述不清的状况,应该扣分 (2013-10-28 22:36) images/back.gif

但是这个从权保护的技术方面除了,加上部分描述的那一种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么

oval 发表于 2013-10-30 17:55:58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楼主问得是多余但没有限定作用的语句,不是从权。
此例中,不写感觉会担心缺必特,写的话有时好像也不太对,这如何取舍?
关于功能性限定和阐述不清,能否指点一二? (2013-10-30 16:47) images/back.gif

只要写在权利要求中,一般都会产生限定作用,都会缩小保护范围。
如果独权写多了区别特征,会少得一点分,不会扣分。当然,特征应当放从权的话,现在从权没了,也会少得2分。
至于功能性限定,不可能在这两句讲清楚,只能自己去学习了。

ccc111 发表于 2013-11-1 22:25:28

“使得盖拴刺破隔档片”   这句话 我写在独权中可以吗?我觉得少了这句话 独权 不是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啊

ccc111 发表于 2013-11-1 22:40:43

不好意思 ,看来真题,本来独权中就有使得盖拴刺破隔档片” 这个意思,
对与楼主的问题,我的看法是,独权中已经有你要加的这句话的意思了,从权继承了独权的所有特征,就是重复限定了,不过不知道在从权中重复限定 ,算不算错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权利要求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