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对06年实务考试(就是那道晾衣架)答案的疑问,请各位前辈帮忙解答下
题目不打了,就是晾衣架那道题,做权利要求的时候对答案的权利要求有疑问啊,看的答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著的《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解析》,其答案是:
1。独立权利要求(省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30,31)的相向内侧各设有2个突起物(15,23,24,25,2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所述突起物(23,24,25,26)呈山脊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所述弯曲部(27)上设有一个迂回部(29),该迂回部(29)的曲率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每个夹持部(30,31)上的两个突起物(23,24,25,26)之间的连接部分呈V形凹陷。
还有权利要求7,8 (省略)
疑问在于: 1) 各位写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顺序时,是怎么定的。感觉引用归属蛮难定的,
比如为什么权利要求3 不引用权利要求2,我理解是从 权利要求2 开始讲突起物,那关于突起物就都从属于它就得了,还有感觉 权利要求4可以引用3 ,也可以引用权利要求2,
2)说明书中对突起的描述有2个实施例,一个是半圆形的,一个是山脊形的,为什么权利要求4就写了 山脊形的。半圆就舍弃了吗?
3)权利要求6,突起物之间的V形凹陷,半圆形突起物之间明显没有凹陷,它此实施例放弃掉了吗?
4)对于实施例的写法, 撇开独权,光说实施例的附加特征,在从属权利中也要用概括写是吧,但如果没有概括,毕竟概括还是有难度的,用了比较具体的那种描述来写从属权利要求。这种写法能及格吗? 权2不是开始讲突起物,而是讲多个突起物的夹持。
权3是引权1还是权2,不是靠想的,而是从说明书中找权3的技术方案,看权3有哪些特征,就知道它要引谁了。 4)对于实施例的写法, 撇开独权,光说实施例的附加特征,在从属权利中也要用概括写是吧,但如果没有概括,毕竟概括还是有难度的,用了比较具体的那种描述来写从属权利要求。这种写法能及格吗?
现在对于权书概括撰写能力的考查,考试中越来越往深度进行。
对于方法(用途)权利要求,我没有见过考概括的方式。
对于产品权利要求,07年、11年、12年撰写中,都在考查着权书的概括能力。
一般给出三个以上的实施方式:
首先,在给出的解决技术问题相同与否的判断下,作出实施方式的合案或者分案考虑。
多个实施方式下,应当是考查实施方式的概括,概括到什么程度(或者对结构进行限定的功能性概括、或者上位概括,或者从权的中位概括),都得依据交底材料中的文字描述而定,概括词也得从交底材料文字内容中找。
楼主所问,关键还是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这是分值最重的一块。至于从属权利要求,尽可能把握中位概括吧(这得有文字材料内容的支持),实在把握不了,就写到具体实施方式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比如为什么权利要求3 不引用权利要求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30,31)的相向内侧各设有2个突起物(15,23,24,25,26)
权2是限制发明的挂钩的突起物数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权3是限制发明的挂钩的突起物的形状,而不应该在限制数量的基础上再进行限制形状,这样会缩小发明的保护范围
仅供参考
回 oval 的帖子
oval:权2不是开始讲突起物,而是讲多个突起物的夹持。权3是引权1还是权2,不是靠想的,而是从说明书中找权3的技术方案,看权3有哪些特征,就知道它要引谁了。 (2013-10-27 08:25) images/back.gif
oval的解释好像是能解释这个引用关系,看来我做题只是把这些特征列出来,然后把这些附加的特征当做从属来写。并没有在列完后在去说明书中看他们的关系,以至于列出来后,就不知道怎么写引用关系了。
此题中 比如权利要求3,4在说明书中属于同一句话中,不知道oval解释的是不是我理解的这个意思
回 我喜欢菲儿 的帖子
我喜欢菲儿:4)对于实施例的写法, 撇开独权,光说实施例的附加特征,在从属权利中也要用概括写是吧,但如果没有概括,毕竟概括还是有难度的,用了比较具体的那种描述来写从属权利要求。这种写法能及格吗?现在对于权书概括撰写能力的考查,考试中越来越往深度进行。
对于方法(用途)权利 .. (2013-10-27 09:45) images/back.gif
嗯嗯,就是概括蛮难的,12年的那个 限制盖拴运动的部件 概括方式,我就想不出来, 还是得看功力,还是我的功力太弱
回 ywwxk 的帖子
ywwxk:比如为什么权利要求3 不引用权利要求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30,31)的相向内侧各设有2个突起物(15,23,24,25,26)
权2是限制发明的挂钩的突起物数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 .. (2013-10-27 11:09) images/back.gif
有难度,这样的考虑,基本考试我是来不及的
回 ywwxk 的帖子
ywwxk:比如为什么权利要求3 不引用权利要求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30,31)的相向内侧各设有2个突起物(15,23,24,25,26)
权2是限制发明的挂钩的突起物数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 .. (2013-10-27 11:09) images/back.gif
谢谢O(∩_∩)O谢谢富贵鼠老大的奖励!!!!!
回 ccc111 的帖子
ccc111:oval的解释好像是能解释这个引用关系,看来我做题只是把这些特征列出来,然后把这些附加的特征当做从属来写。并没有在列完后在去说明书中看他们的关系,以至于列出来后,就不知道怎么写引用关系了。此题中 比如权利要求3,4在说明书中属于同一句话中, 不知道oval解 .. (2013-10-27 21:42) images/back.gif
从属权利要求,不是一个技术特征,而是在其引用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基础上再附加一个特征。
例如,权3的技术方案要是能包含权2的所有特征才能引用权2,否则不能引。
回 oval 的帖子
oval:从属权利要求,不是一个技术特征,而是在其引用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基础上再附加一个特征。例如,权3的技术方案要是能包含权2的所有特征才能引用权2,否则不能引。 (2013-10-28 10:49) images/back.gif
谢谢,理解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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