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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 审批期间增加新的独权或者从权,可以成为无效理由么?
mewal
发表于 2013-10-4 17:23:34
审批期间增加新的独权或者从权,可以成为无效理由么?
请教一下:
分两种情况:
新的独权或者从权被说明书支持。
不属于细则65条第二款的规定?
新的独权或者从权不被说明书支持。
这种情况或者可按法33条申无效?
camille8110
发表于 2013-10-5 08:01:45
审批期间不能增加独权 从权的话你说的两种情况是对的 但也仅限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
我喜欢菲儿
发表于 2013-10-5 14:26:06
同意楼主的说法。
第二种情况,按法33条修改超范围来作无效宣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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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期间增加新的独权或者从权,可以成为无效理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