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案申请的几个问题,请各位大大帮助一下
我现在有一个发明专利,实审的时候一审意见审查员把其中的权利要求分成了三组发明A、B、C,认为三组之间没有单一性,建议分案,现在我决定留下A,B和C分案。我的问题是我想对B分案申请中的发明人顺序进行调整,是否可行?
然后仅在C分案中添加一个发明人,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果不能直接添加,能否在C分案拿到申请号后进行著录事项变更来增加一名发明人?
另外这种根据审查员建议分案的分案申请需要交哪些材料? 不懂,坐等老师答复……顺便学习一下 可以
著录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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