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下面这个是指南上的原话,指南242页,实审过程中的: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如果其答复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盖章,或者由申请人本人作出了答复,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为什么是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实审部门不能处理?我想不明白。初步审查已经通过了,实审中的形式问题,实审部门不能处理? 因为中间递交文件也需经由初审审查再进实审,文件形式和手续属于初审审查范围 会由初审部门发“视为未提出”吧 此问题属于初步审查部门的形式审查范围,实审部门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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