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我国商标法将据此修改,并对条文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修改后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二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三是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四是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五是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禁止抢注他人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是规范商标代理活动。
修改后的商标法三个特点:注册更便捷 处罚更严厉 竞争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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