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专利,但查到已有一个专利和我类似,请各位达达帮我看看还能申请吗?
关于平板上偏外形上的创新设计,专利内容我就不说了,查到某人另一专利如下:
权利要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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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条描述特征与我的相同)
及至少有*****。 (这个强调至少有,在我设计中取消,增加更好的设计,实现功能一样,但更为方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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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接触专利,属小白啊,我理解在他的《权利要求书》中,第1条是主要权利,后面是附属。权重应该不一样吧。
第1条他是2段话,我是部分可以绕开,具体见红色字体。
第2条特征相同,但也是基于1条的基础上的。
第3、4、5、6条可以绕开。
请问各位达达,这种情况申请通过的机会大吗?谢谢 专利文件中还有 摘要和 说明书内容,是不是不大重要了
我理解判断是否侵权主要看《权利要求书》,对不? 可以的,把你查到的写成现有的必要特征,把你改进的写进特征部分 申报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啊? 是申请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不经过实质审查的, 1. 你申请专利,根据你的介绍,主要看有没有创造性,你的改进是否是容易想到的或者从其他文献可得到
2. 你只是申请专利,还没有实施你的产品,目前还谈不上侵权。将来你是否侵权,也要看二者的区别是否适用等同原则,这稍复杂 如果是实用新型,则不必担心,只做格式审查的东西,不做实质审查;
扩展一下,如果是发明专利,首先你的改进部分必须要有较高的创造性,保证:
第一、此项不能是一项公知技术,或是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查手册或是能够直接联想到的技术;第二、此项尽可能不是已被公开的技术,否则此专利只能够作为组合发明,组合发明授权的难度会稍稍大一些,需要你组合的技术足够多;
第二、尽可能地在发明的有益效果部分将此改进部术的有效效果进行描述,按照“本发明采用了技术1用于XXX,使得XX提高,XX降低”的语句,写到小4字体A4纸写到10行以上。
在你的权利要求书中将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合并,以:
“1.一种XX平板,包括A、B、C,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D由E、F、G组成。。。”的语句进行论述(此办法同时可适用于审查意见答复时,放弃部分权利要求并对权利要求进行重组的答辩过程 )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XX平板,其特征在于:所述E的由H、I组成,用于。。。”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XX平板,其特征在于:所述C和D的组合体,调整XX数量或特征后实现XXX功能” 楼上答复得很好,我也有收获,谢谢! 如果是申请实用新型,anywanghui的权书格式并不符合对产品形状、结构的描述(感觉更像是功能性描述),如此撰写很难授权。
另:现在实用新型不仅仅是形式审查,还对其新颖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此类问题导致的审查意见明显增加,我是代理人,所以感受比较明显,绝不是以前那样编排一下产品形状、结构的描述即可授权。
请仔细考虑您的技术方案的发明关键点,和现有技术或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比较,这个或这些发明关键点是否还有新颖性,是不是未被现有技术或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披露,如果是,可以考虑申请实用新型。
否则么,建议在描述中注意描述产品细节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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