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审查意见
答复化学类的审查意见,只是一种成分不同,含量不同,而且这种成分能够检索,另外,说明书的实施例都没有效果数据,我该怎么答复呢?效果是不行了,没数据;理论说明,只有一种常见成分不同。请各位帮忙提点一下,不甚感激! 首先,考虑这些细节前,要先搞清楚审查给的是什么性质的意见,否定性还不定性。其次再看审查员依据什么法条,再次看引用文件。你这贴的东西“三无”,也就没法下手。(就同样的理由,也可能采用不同的答复方法)
就泛泛而谈,即使化学成分相同,内部结构不同,仍可能有新创性。 成分或含量不同,只要对现有技术有明显的技术改进和技术效果,都可以授予专利权,但是实施例没有数据支持,一般的理论说明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应该要得到说明书支持 否则就是公开不充分 说明书的实施例都没有效果数据,此案已废,不可能授权了,没有任何办法补救。
化学领域的技术效果就靠实验数据支持,你没写入申请文件,此问题无任何回旋余地,不授权是铁定的。
除非你的申请没超出12个月,赶紧补全数据,利用优先权再次递交,不过发明申请进入OA后通常无法再利用优先权,早超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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