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al 发表于 2013-5-24 03:51:56

申请1个总的,以第1个为母案然后做4个分案,专利局就不敢说你“非正常”了。

provoker 发表于 2013-6-20 09:56:33

那个啥认定,需要证,整一个,看起来合情合理还省钱省心,但是你让权利人去哪儿整另外4个证去?

和减免的税比起来,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等等加一起,也不过9牛1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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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一个非正常申请专利的问题。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