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申报发明还是实用新型的疑惑
如果发明点是结构上的改进,那么从专利撰写和以后答复的角度来考虑,是申报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呢?一般很多客户不愿同时申报,怕费用高。发明点的新颖性肯定是有的,是不是从发明点的创造性的大小来判断?但是创造性大小怎么判断呢?不能轻易的说简单的改进就创造性一定很小,复杂的改进就一定很大吧?
大家怎么理解? 俺是新来的,好专业哦 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主要是从申请人的目的去考虑,是想快些拿到专利权但权利不稳定且保护期只有十年?还是期望稳定的权利更长的保护期限?这是需要申请人抉择的事情。
从发明点及撰写的角度来说,其实两者差别不大,创造性判断上有些区别但并不明显,这并不太适合作为判断申请哪种专利的理由
回 glacier1979 的帖子
说更直白一点,申请人是想要个“奖状”还是想要”核心技术”。要前者就申请新型,要后者就申请发明。 谢谢! 关于创造性,可进行检索后确定。至少代理人的检索可以确定该技术是否是明显的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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