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或将全面向律师开放
昨日,新ZF公布《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其中第69条规定如下:69.扶持、拓展律师开展专利代理法律服务,在专利代理行业开展专利律师试点工作,着力在两个行业中培育、发展专利律师队伍,做大做强专利法律服务。
今日,我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代管理处,该处工作人员答复说此条是司法部主导的,具体含义要问司法部。
后来,我又致电司法部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大意是:司法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达成共识,年内或将出台具体规定,专利代理行业向律师开放,具体模式和司法部、工商总局刚刚出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一样,即所有律所都可以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不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只需要备案,专利代理当然成为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的一部分。司法部有信心打破目前专利代理人对专利代理业务的垄断。对于律师中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者,考虑另外再颁发一本《专利律师执业证》。
注意:发布本消息不在于误导大家,不必考专利代理人了。因本消息而放弃考专利代理人,后果自负,和消息发布者无关。 不是吧, 盲目了 律师也要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吧,反过来,代理人也要考律师资格证。
回 LANGQIZHU 的帖子
LANGQIZHU:律师也要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吧,反过来,代理人也要考律师资格证。 (2013-03-22 14:25) images/back.gif司法部明确答复,今年将推出的办法是,律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不必再考专利代理人,如同从事商标代理一样,专利代理将成为律师的法定执业范围。 律师不需要考证使得该行业的竞争更激烈了,偷笑的应该是律师事务所吧 我觉得不太可能,代理行业不可能完全放开。如果完全放开也不是什么好事。 个人观点:专利代理行业不会完全向律师行业放开。让完全没有理工科背景,也没有受过相关培训的律师去写专利申请的案子,这恐怕是不靠谱的。
新的专利代理条例草案带来的问题是大幅度提高了律师行业开办专利代理服务的门槛,根据新的条例草案,律所事务所开办专利业务,需要3名合伙人具有专代合伙人的资格。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固定,律所要成为合伙人需要执业满3年,再加上一年的实习期间,那就是4年。然后专利代理人要成为合伙人需要3年,1年的实习期+2年的执业期限。两者都加上,要符合条件需要7年的时间。律师事务所要从事专利业务,门槛是在是太高了。
从发展趋势来看,事务所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可以是走向精细化,如专门在某一个细分的技术领域提供服务,或者是走向综合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现在律所进入专利代理行业门槛过高,那就难免会对综合性事务所的形成造成阻碍。
个人觉得,改革的趋势是会降低律所进入专利代理行业的门槛。但是,降低律所进入的门槛并不等于降低律师进入的门槛。律所要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也许拥有相应的专利代理人就可以,不要求他们是合伙人。但是,律师要从事专利代理业务,那需要他拥有专利代理执业证。毕竟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是不一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司法部和国知局本来就是一对冤家,当初国知局与司法部商量,提议让专利代理人在出庭时有律师的资格,仅限于知识产权案件;但司法部回复说,如果那样的话就必须让律师自动具有专利代理人的资格;国知局回复说,那不行,律师是法律背景,没有理工科知识背景。两家没说好,所以就一家搞了一套。
只要国知局不并入司法部,这两个冤家为了各自的利益你们认为会有什么突破吗? 对于《推进战略》所说的推进专利律师制度,我看不成问题,要知道现在具有律师+专代双证的人可不在少数,先将这部分人试点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