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meehu2008 发表于 2013-3-21 16:54:10

求关于从权不存在引用基础的答复

意见的原文意思是:从权2中所述的技术特征A,在权1中并不存在相应的引用基础,因此并不是对权1的进一步限定。

答复的话,是否只要删除从权2,就可以了呢?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3-3-21 19:37:27

把A前的“所述”删掉。

凉虎 发表于 2013-3-21 21:34:04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把A前的“所述”删掉。 (2013-03-21 19:37) images/back.gif

单纯的删除““所述”的会不会还是不存在引用基础,个人认为最好在权2的其特征在于的后面再加上:该“主题名称”还包括技术特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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