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与整体同时进行保护的权利要求书如何撰写?
各位大侠,小弟现在遇到一个问题,请各位大侠帮助解答。请问如下两种撰写方式,哪一种是正确的,或者说哪一种是更合适的,还是说两种都可以。小弟先谢谢各位大侠了。A:
1、一种显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4.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显示控制装置的工业仪表,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控制装置、仪表本体、显示窗口、热释红外感应窗口和操作按键。
B:
1、一种显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4.一种工业仪表,其特征在于,包括仪表本体、显示窗口、热释红外感应窗口、操作按键和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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