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明名称
一种食品 其发明名称可以写成 地名+食品名称吗? 审查指南只是说 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 例如 人名 单位名称 型号 代号等,但是没有说地名,而且我检索专利的时候发现也有人用地名+食品名 作为发明名称的 但是为了不补正 还是想请教一下大家 如果申请发明,食品通常是制备方法,制作方法等,可以写成例如“北京烤鸭的制备方法”,“天津包子的制作方法”,这些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只写成“北京烤鸭”、“天津包子” 谢谢 很有帮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呀 受教了 还有这一说 我个人认为,能写成“地名+食品名称”的,应该是这种食品的通用名称,本来就带地名。 看是否是特定地点产出的?呵呵 想要比较上位的话 最好别用地名吧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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