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 发表于 2012-12-7 18:55:49

国知局延后公布分数线的做法明显错误—如提高分数线部分考生有理由要求重新复查!

       我真不知道大老爷们怎么想的,先公布分数——复查——公布分数线,这很显然就是个错误的流程。完全应该把公布分数线在公布分数的同时或提前。现在这种情况造成几个问题:
       一、分数公布后,理论上说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过了,不知道自己是否过了,查分就显得没什么针对性和实际意义。比如80——89分的是否该查呢?可能分数线降低到80或85呢!如果这些考生都查,岂不是无谓的增加了工作量。
       还有90分/150以上的,是否要复查呢?如果都复查显然无谓的浪费国家资源,而且很多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相信分数线会不变所以就不复查,但万一分数线提高呢?那些因为分数线提高而不过的考生岂不是被事实上剥夺了复查权!
       二、让那些90分上下的考生继续忍受煎熬,而且这种煎熬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实在是想不明白!
       三、与分数同时公布或提前公布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其他考试如司法考试也是这么做的,这样让大多人早点安心,至于其他复查的不会影响到整体的通过率或其他,否则倒显得国知局对自己完全没信心了。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2-12-8 09:34:04

楼主应当仔细看专利代理条例。
依照专利代理条例,通没通过考试,是要考核委员会说了算的。考核委员会先开会确定分数线,再让大家查分的话,考核委员会都解散了,那有人查分后修正的分数高于录取线,谁来确认他通过了考试?

阿伦 发表于 2012-12-8 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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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楼主应当仔细看专利代理条例。
依照专利代理条例,通没通过考试,是要考核委员会说了算的。考核委员会先开会确定分数线,再让大家查分的话,考核委员会都解散了,那有人查分后修正的分数高于录取线,谁来确认他通过了考试?

(2012-12-08 09:34) images/back.gif

这绝对是小问题,而且按我说的办你所说的考核委员会还可以早点解散,到时再聚一下或者找几个代表都行,甚至找几个一般的工作人员都行,也不用考核委员会白白多等半个月了。而且,司法考试怎么可以呢?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2-12-8 13: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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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这绝对是小问题,而且按我说的办你所说的考核委员会还可以早点解散,到时再聚一下或者找几个代表都行,甚至找几个一般的工作人员都行,也不用考核委员会白白多等半个月了。而且,司法考试怎么可以呢? (2012-12-08 13:05) images/back.gif

司法考试的三法司商定分数线制度,已经沦为了笑话了。年年商定出来都是360。
司法考试商定分数线的三法司会议,法律只是授权他们商定分数线,至于确实谁通过,还是司法部的事情。
体制有差别,OK?

newkingxx 发表于 2012-12-8 13:35:17

商定360就成为笑话了?标准统一就要成为笑话?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2-12-8 1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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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kingxx:商定360就成为笑话了?标准统一就要成为笑话? (2012-12-08 13:35) images/back.gif

各年试题难度都不一样的,还标准统一。
哈哈哈

glacier1979 发表于 2012-12-10 09:53:18

我觉得,复查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救济措施,都是计算机合的分数,实际上不存在出错的可能性

而且复查是对于明显的分数不合理的(比如觉得答得不错可只得了30分),对于80-90分,本没有复查的必要

至于煎熬,那只是自己给自己一点希望而已。其实每个人心理都清楚,基本上是150/90不会变的

zxixi 发表于 2012-12-10 13:53:08

我觉得复查是给觉得自己分数有错误的考生的救济手段,而不是给差了几分就没过的考生的服务,所以国知局的做法理论上没有问题,也就是理论上你150分考了130也可以觉得分数不对要求复查,哪怕地球人都知道你肯定已经通过了考试。。。
是否复查的标准是对自己的分数有疑惑而不是对分数线减去自己的分数的差值有疑惑,所以分数线的公布跟复查本来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而且ls的说的对,如果你自己觉得差了好几十分可以去查查,如果只是差了几分,复查是木有什么意义的,复查只差分数核算有无错误,不查得分点给分是否有错误的问题,所以你觉得差了几分的那几分基本上靠复查是找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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