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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zhou:2升新权1;2,3合并(引新权1);2,4合并(引新权1,这个处理肯定是错了,要么是4做独权,要么引新权2).116
个人感觉保留权2可能仍不是标准答案,因为我觉得我第二题做得比第一题好,如果答案是保留权2的话,应该还要高一点的。。。 (2012-12-06 09:01) images/back.gif
确实是
我也发现叫嚣着合并作独权的普遍分数高些
这个分析,其实是看你说得有没有道理
无所谓了,考试跟实操两码事
回 pavelbyr 的帖子
pavelbyr:确实是我也发现叫嚣着合并作独权的普遍分数高些
这个分析,其实是看你说得有没有道理
....... (2012-12-06 09:49) images/back.gif
呵呵了。你算是叫嚣着不合并的吧。只有依着你才是对的,和你不一样的就是错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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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护驾:呵呵了。你算是叫嚣着不合并的吧。只有依着你才是对的,和你不一样的就是错的,是吧? (2012-12-06 11:19) images/back.gif滚吧,我做的就是合并,好好看帖去 我在第一题中保留了权2作为独权,但是第二题独权在概括时,加入了多余限定,导致仅适用于实施例1,91分,好危险!
回 飞鸽 的帖子
飞鸽:我在第一题中保留了权2作为独权,但是第二题独权在概括时,加入了多余限定,导致仅适用于实施例1,91分,好危险! (2012-12-06 13:22) images/back.gif呵呵,第二题的独权是倒扣分点,你肯定被倒扣分了。
91分也够了。恭喜你! 哎,无效将权3做独权1,权2和权4引独权1的, 还判断无效理由权3不清楚是错误的, 考了111,不然可以更高点
回 navyinsect 的帖子
navyinsect:哎,无效将权3做独权1,权2和权4引独权1的, 还判断无效理由权3不清楚是错误的, 考了111,不然可以更高点 (2012-12-14 11:25) images/back.gif这样还考111?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这样还考111? (2012-12-14 11:31) images/back.gif人家撰写卷答得好呗
无效这部分本身考点也多,你还真指望人家错两三个就不及格啊 删除1合并2、3;
4为新从权。
总分121。
说不定是第二题答得好,
我考了6次啊! 还在纠结这个,把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