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困扰很久的问题,请高手进
我代理的一个专利,属于电学领域,在撰写权利要求书的时候,感到无从下笔。从说明书中看,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是发动机调速范围动态响应慢和可调转速频率小;
而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特征是在原来的电路中引入不稳定状态处理电路和频压转换电路。
上面提到的不稳定状态处理电路和频压转换电路是分别属于图2中的控制电路26和转速处理电路24;其余的都是现有技术。
换句话说,就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了上述的不稳定状态处理电路和频压转换电路。
那么在撰写权利要求1的时候将图2中所示的连接关系写在权1中的话,我觉得好像基本无法体现创造性。
如果没有创造性,那么权1中写入不稳定状态处理电路和频压转换电路,那么权1中该怎么撰写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是如此的庞大。
现在目前国内大多是改进发明,那么改进发明中只改其中一点,权1中撰写该如何写呢?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上面的电路是不是也公开不充分,应该具体出电路图。
附件是技术交底书 请有经验的朋友谈谈,给新人一些指导。 特别期待版主进来看看 楼主!这是公共论坛,你把一个没有优先权的申请的发明点都写出来,甚至把交底书都传上来,知道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吗? 不是你这么理解的,兄弟。
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往往是多个技术特征组成。无论是代理人还是审查员,都有如您一样,分析每个技术特征。
但是,他们更会从另一角度考虑问题,即,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作为一个整体,能解决什么技术问题,产生怎样的技术效果。
在实际工作中,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有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中公开,这种情况非常非常地常见。但很多情况下,一样可以授权的。
至于“那么在撰写权利要求1的时候将图2中所示的连接关系写在权1中的话,我觉得好像基本无法体现创造性。”,这是比较外行的话。
在哪体现创造性,不是权利要求书,是说明书呀!
3楼说得也很对。有事联系我的邮箱吧,我的邮箱是公开的 感觉这个专利就要毁在楼主手里了…… 感觉楼主有些没清楚所谓前序的含义。独权应当是一个包含所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技术方案,所谓完整不是要把所有现有技术都写进来,而是把与发明点相关的现有特征写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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