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angip 发表于 2012-11-12 20:19:12

“‘屌丝’、‘元芳’登上了《人民日报》”

最近,“屌丝”、“元芳”也登上了《人民日报》,引发热议。有论者认为,官方话语系统接纳网络热词,放下了身段,会让网民感到亲切,能够引发共鸣和强化说服力。有出版界人士认为,“没人规定党报可以用什么语言,不可以用什么语言”,上述使用很正常。《人民日报》总编室一位负责人称,没有注意到“屌丝”、“元芳”在哪个版面,是谁写的,都属于很正常的报道,他们没有特别关注。(1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任何语言系统都具有开放性,会不断出现新词,也会赋予旧词、旧有表达句式以新意,这确属正常。而要改善表达效果,选择受众乐于接纳的语言形式、表达方式就显得很必要,这也就是常说的“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问题在于,在表达时,嵌入用网民耳熟能详的热词、套用某些句式,只能起到让人眼前一亮的作用;表达要让人信服,要取得好的表达效果,最重要的还是内容,否则就会失于轻浮。网民调侃时自称“屌丝”,发问动辄提及“元芳”,但这两个词也只是他(她)们为了增强某种讽刺、自嘲与不满效果的工具,他(她)们的话里还有更多的干货,没有人会因为使用两个词而被他人认同。
有意思的是,尽管“‘屌丝’、‘元芳’登上了《人民日报》”的消息引发了很大反响,但该报相关的两篇评论文章《激发中国前行的最大力量》(11月3日)、《“回应”互动中筑牢信任的基石》(11月5日)却并未获得同等的关注。这是为什么呢?
具体来看这两篇评论文章,前一篇说的是社会转型期对社会管理带来的更大、更复杂挑战;后一篇则呼唤改善党政机关对民意诉求的回应主动性和效率。如果将“屌丝”、“元芳”分别从两文中抽出,并不影响原文表达;换言之,可以认为,“屌丝”、“元芳”是故意被嵌入到文章中来招徕注意的。
而这两篇文章的观点也很值得商榷。《激发中国前行的最大力量》虽然强调要重视并尊重民意诉求,却将民意诉求视为麻烦、问题的一种来源,回避“百姓、社会、市场、政府的关系进入‘敏感期’”的深层次原因。该文尽管也谈到了“人,是发展的全部意义所在”,但出发点仍是“如何为民做主”。另一篇《“回应”互动中筑牢信任的基石》的撰写者显然忽略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是党的政策、国家法律的要求,而只谈在出现问题时如何去改进回应效率,显然是在舍本逐末。换言之,许多经济和社会管理问题的出现,跟回应做得好不好根本无关,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依照政策法律先行公开信息,造成了民众不信任的对话格局,这种情况下不管回应做得多么漂亮,也无法从根本上再扭转事态。
简言之,因为这两篇文章引入了“屌丝”、“元芳”两个词,就认为能够“能够引发共鸣和强化说服力”,这样的理解是牵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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