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中未明确配比如何答审
我又一个复审 是两个固体之间混合比例 但是在写权利要求书时没有明确是按照质量比进行配比的 审查员以配比类型不明确 要求答审 如何表述才能让审查员满意呢 补充一下我想表达的是两种固体间混合比例以质量比进行计量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都知道的 该如何表述呢 大神们出来吧 化学不懂 谁在盗用我的ID发帖啊 擦 说明书里有没有写到两种物质的量?可以根据公开的实施例进行限定比例,这个是可以得到支持的。要注意是毫无意义的直接得出才可以。 最好找个工具书,说明用质量表述固体用量属于本领域常规方式,此外如果实施例用的就是质量则是更好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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