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叶理想 发表于 2012-11-6 20:32:21

有些不安,怕误导大家了

Ww
我之前发布了一个四个小时的实务培训,在最后我讲了应该分案,但是我说如果是三个实施例的话应该概括两个,分案一个。这可能会误导大家。如果真是因为我的问题而导致大家实务扣分的话,真诚的说声抱歉。
分案应该这么讲:解决不同问题的特征一般是需要分案的,解决同一问题的不同技术构思一般也要分案。
讲课的内容还是需要更加准确的。明年我一定再仔细些。再次说声抱歉,关键是培训的下栽量己经过了一千,我觉得很不安,只能祝福大家了。

cathytang 发表于 2012-11-6 20:48:26

不会,资料挺有用的,谢谢啦!
请教一下您,我把卷三的第二题写成了三个独权,范围什么的分的还算清楚,关键是把独一写成了配合式盖体,然后下面几条从权。另一个独权写成了含这种盖体的冷藏桶。两个合案,都没提冷源的拆卸装置的事情。再分了个案写含拆卸方式冷源的桶,没提上盖什么特征。这样写合适吗?

秋叶理想 发表于 2012-11-6 2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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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tang:不会,资料挺有用的,谢谢啦!
请教一下您,我把卷三的第二题写成了三个独权,范围什么的分的还算清楚,关键是把独一写成了配合式盖体,然后下面几条从权。另一个独权写成了含这种盖体的冷藏桶。两个合案,都没提冷源的拆卸装置的事情。再分了个案写含拆卸方式冷源的桶,没提上盖 .. (2012-11-06 20:48) images/back.gif

这个我不好判断,因为到现在我都还没有看到完整的题目,只是听公司同事回来说了一些,等看到真题我再回答您吧。

wz1206 发表于 2012-11-6 21:10:47

楼主别难过,您的资料挺有用的,尤其是模板和08年的评分标准

cathytang 发表于 2012-11-6 21:37:26

回 秋叶理想 的帖子

秋叶理想:这个我不好判断,因为到现在我都还没有看到完整的题目,只是听公司同事回来说了一些,等看到真题我再回答您吧。 (2012-11-06 20:55) images/back.gif

好呀,先谢谢你费时间啦~

lianhua 发表于 2012-11-6 23:43:17

一开始,我是楼主的思维方式,但写独权是写着写着就把三个方案概括进去了,恍然大悟。出题人可能也听了录音,故意设得陷阱

lxhpp 发表于 2012-11-7 09:05:11

正如楼主所说,我将三个技术方案进行了分案,将后两个方案分了出去(特定技术特征落在转轴上)。答卷时,三个技术方案安装方式的上位概念,在文中找不到特定名词,又不能进行功能性概括,犹豫啊,最后落笔分案,也感觉保护范围缩小了,正在郁闷中。涉及制冷剂部分,在前序中作为必特加上,但其放置方式在从权里给予限定,并没有单独分案出去。解决不同问题,并不是一定要分案出去,尤其制冷剂的放置方式,对前序特征限定就应达到目的了。

provoker 发表于 2012-11-7 09:19:30

这个倒不会,

仅仅提供了一个最可能的出题方式而已,
毕竟题还是要自己做的,责任还是要自己付的。

尽信书,不若不信!

大海捞针 发表于 2012-11-7 10:39:20

不用担心,这种判断方法也不错,美人计失败了,不能抱怨写兵书的。

伦毓01 发表于 2012-11-7 13:16:14

也不用不安,至少给他家提高了自信心,我在听的过程中,就感觉作者有些太粗了,而且有些问题不一定准备,例如最后高法否定专利复审委的决定,认定当事人的无效修改维持有效,作者的回答其实不成立,作者认为只改为端点的方案没有经过专利局的实审,因此不该由复审委认定维持,实际上,任何合并式修改形成的都是未经专利局实审的新方案,作者的这个理由不成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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