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happyyeah 发表于 2012-11-9 14:18:30

我跟你一样也写了一个冷藏桶使用方法的独权,哈哈。

provoker 发表于 2012-11-9 17:34:10

回复cathytang的帖子

cathytang:谢谢你的意见:),我把冷源写入独权二,就是含盖体组件的冷藏箱,但是没有提拆卸方式。我现在对国内的做法还不是太熟悉,我问欧洲人,他们回复也是会把盖和箱分开。还有,我想如果箱盖没有创造性,箱盖加箱身没有增加新的技术效果,只是功能的叠加,是不是箱子也没有创造性呢? (2012-11-08 20:32) images/back.gif

难道碰上国际友人了。

不产生技术效果的结构叠加不具有创造性?能否产生新的创造性不是关键,只需各自具创造性就成,这里就是盖组件或含盖组件的桶,具创造性就ok。
而作为组件之一的桶,是不必考查新创性的。

cathytang 发表于 2012-11-9 19:57:50

回 provoker 的帖子

provoker:这种撰写方式没什么问题,正如楼上的说的,考试的答案可能不是这样。

因为题目中给出的是交底书,毕竟还有说明书需要撰写。

按照某种方式写好权利要求书后,撰写说明书时注意A26.4就能解决问题了。
....... (2012-11-09 11:32) images/back.gif

呵呵,谢谢您一起来讨论!我写的独权1是 由保温材料构成的盖体组件。因为从交底文件中没有看到不是保温材料的任何信息来支持。我问了位在国内从事过审查工作的朋友,他说答案不是固定的,合理即可。但是他也不是很了解考试评卷的具体规则。我看过部分历年考试的题目,觉得参考答案也是有商榷的部分(可能又是我想多了)。我是在国外所工作的。自学国内的专利法来考试,有些模糊的部分还需要向国内的同行来学习。

cathytang 发表于 2012-11-9 20:29:59

回 soso 的帖子

soso:关于我说的创造性,确实只是我的感觉,没有依据。
不过还是回到保护范围上来,我还是觉得范围过大,因为我觉得你的权1的关键点在于容器中有个小口,上面有个能打开、关闭的盖子。这样的结构可能很多地方都能找到,而限制到冷藏用途,实际上是增加了功能性限制的技术特征,即便是 .. (2012-11-09 13:57) images/back.gif

明白你的意思了,对于箱盖的问题,我还是不死心啦,觉得是不是判定箱盖有没有创造性,运用了太多的行业常识经验?谢谢啦。。。

provoker 发表于 2012-11-9 21:33:28

从业时间很短吧,看了我8楼的固复还纠结。
单纯的对主题的功能限定,本是件无比复杂的case,在这个问题中认定有就成。
这应是主流观点,遇到对此不认可的判卷人可以偷着乐了。

hu5yong 发表于 2012-11-11 09:40:13

我听祁建伟老师讲的课说,这个考试卷三的技术都很简单,国知局的目的是考写作的技巧,不是考技术,要是考技术就不公平了,所以我就把交底书扫了一遍,当做自己没看懂。然后就按祁老师说的,找到要解决两个问题就分案,其它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要合案,反正交底书给的材料不 能浪费了,基本上全抄了一遍。不要死扣字眼,什么粘扣和连接件怎么区分这些就是技术上的事,不要想了,等我想明白了就会给自己增大难度,把自己带沟里去了。所以我根本就没想这些事,只是按照不懂技术人员结合有限的权利要求书撰写知识去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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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卷3-我的写法好像有点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