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gbu 发表于 2012-11-13 10:41:02

按题目就行,想那么多赖谁

soso 发表于 2012-11-13 13:10:30

我觉得这种形式可能是出题人很巧的一种出题形式,既考察了答复无效注意的问题,又考察了对专利本身的理解。比如权2的新创性问题,我们既要知道请求人不提就不答的规则,又要向客户说明它缺乏创造性的问题。(声明一下,俺不是卧底呵呵。。。)

前世蒙古人 发表于 2012-11-13 13:22:58

同意楼上的说法
我也是写成了答复无效,因为看到说委托权限仅限于修改权利要求,以为给了比一般委托更大权利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就是在答复过程中才出现的事。但是确实按答复无效有些事情不好处理和说明比如权2的创造性问题,权4的主题问题如何处理。
这出题人就直接说给客户建议如何答复就行了,搞出个什么委托权限,这点确实起到误导的作用,而且不清不楚。

总之,两种答法都应该算对,大家以为如何。

前世蒙古人 发表于 2012-11-13 13:24:39

我的意思是写成给客户建议更好答,但是题出的不清不楚,不知道要考生是答复无效还是给客户提建议

soso 发表于 2012-11-13 15:59:58

回 前世蒙古人 的帖子

前世蒙古人:我的意思是写成给客户建议更好答,但是题出的不清不楚,不知道要考生是答复无效还是给客户提建议 (2012-11-13 13:24) images/back.gif

恩,我也觉得。而且我一直是审题很仔细的一个人,竟然也没注意到如何回答,或许题面说明真有问题

gzuluning 发表于 2012-11-13 16:46:15

越看越伤心

wenge517 发表于 2012-11-14 21:22:10

回 michellesun 的帖子

michellesun:我也很是恼火,当时拿到题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写成答复无效的格式了,我觉得如果是分析问答式的,可能不需要论述新创问题,觉得有些简单了,所以选择答复无效的格式,真是很痛惜啊! (2012-11-12 22:07) images/back.gif

唉!!真实无语!!!

飞鸽 发表于 2012-11-15 09:39:26

如果在按照答复无效的方式进行答题之后,再进一步向客户说明按照答复无效的方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存在的问题,应该是比较好的结果 。

scape100 发表于 2012-11-15 09:51:06

我也答成无效答复了,随他去吧,只要踩住得分点应该就O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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