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分案
请问各位,第二题是否分案? 应该分吧,第二题分值不少,问答又没什么东西,都给撰写有点多不过也占不了多少分吧 分案,个人认为:
1 加入盖上4,加入上盖2为独权1;
可拆卸连接绪冷为独权2 明显解决两种不同现有技术问题,一个是不用打开盖件就能取放,另一个是解决蓄冷包固定设置跟活动设置的问题,构思不同应该分! 分案肯定要分案的,但我觉得应该是实施例1和实施例2、3分案 撰写题的发明点是窗口4与上盖3的配合工作方式,实施例1与2、3的结构、工作方式、原理是不同的 要求撰写的是发明,而非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因此适当的功能限定是允许的。
实施例1-3属于同一发明构思, 发明点在于窗口4+上盖3,技术效果在于能在不打开盖体2的情况下取、放物品。
如果非要分案的话,只能是“可拆卸的冰块包或制冷剂包”了;但这么简单一句话,就作为至少二、三十分的考点的话,我只能说:太他妈坑爹了。 第一段很明显给了两个发明目的,应该要分。正因为第二个发明点过于简单,所以题目只要求写一个独权。
三个实施例不用分的,上盖3的结构在文中有一个功能性限定:上盖3能打开或者关闭窗口4。
这是我当时想到的,欢迎拍砖 我也是用的功能限定,就是上盖能够闭合窗口,读第一句话时候就应该想到分案了
回 邓秋星 的帖子
邓秋星:第一段很明显给了两个发明目的,应该要分。正因为第二个发明点过于简单,所以题目只要求写一个独权。三个实施例不用分的,上盖3的结构在文中有一个功能性限定:上盖3能打开或者关闭窗口4。
这是我当时想到的,欢迎拍砖 (2012-11-05 13:21) images/back.gif
你想的都很对,我当时时间太紧,竟然没有意识到交底书开头就写了两个目的,也就是两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肯定应该是两个构思、两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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