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fjfzfq 发表于 2012-11-2 10:03:38

会不会被认为是使用方法。

权一这样写会不会被认为是使用方法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其特征在于本产品在使用时A 插在B上,不使用时A和B分开。

szleg 发表于 2012-11-4 16:06:39

我大概能猜出你所说的是怎样的专利;写成方法显然是不会的,但作为实用新型,你这个特征的写法也是明显不妥的。

loverworm 发表于 2012-11-6 10:18:41

这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无法写入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只能写在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
以插头和插座为例,可考虑写成:
1、插座
2、与权利要求1所述插座配套的插头

chlorella198 发表于 2012-11-15 00:08:25

回 loverworm 的帖子

loverworm:这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无法写入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只能写在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
以插头和插座为例,可考虑写成:
1、插座
2、与权利要求1所述插座配套的插头 (2012-11-06 10:18) images/back.gif

前提是:这两项有单一性

秋叶理想 发表于 2012-11-27 21:57:45

如果是实用新型我建议这么写:
一种xx,其特征在于,包括A和B,其中,
所述A,包括第一连接装置,用于在所述xx在使用状态下与B的第二连接装置连接;
所述B,包括所述第二连接装置,用于在所述xx在使用状态下与A的第一连接装置连接。

不过还可以写成:
一种xx,其特征在于,包括A和B,其中,
所述A,包括第一连接装置,用于与B的第二连接装置连接;
所述B,包括所述第二连接装置,用于与A的第一连接装置连接。
如果采用这样的写法,在说明书中可以写明xx在使用状态下A和B连接。
个人建议,供参考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2-11-29 12:50:35

我认为不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会不会被认为是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