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nazl 发表于 2012-10-31 12:22:55

++求助各位老师 11年真题的撰写部分的疑惑++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问题:

为什么11年的实务真题的撰写部分没有方法的权利要求啊?

写方法并列独权的考试时是倒扣分了吗?


难道瓶盖的操作方法涉及智力活动规则?疑惑啊

集知识产权团 发表于 2012-10-31 12:51:26

应该不会倒扣分,没有写方法独权,只因为出题人的思路没有想让写,换了其他人可能就会让写,没有太多道理可讲。

Dianazl 发表于 2012-10-31 12:53:57

回 集知识产权团 的帖子

集知识产权团:应该不会倒扣分,没有写方法独权,只因为出题人的思路没有想让写,换了其他人可能就会让写,没有太多道理可讲。 (2012-10-31 12:51) images/back.gif

谢谢!

jimmyg 发表于 2012-10-31 21:19:57

这倒还i真是一个坑子了,10年和11年的题目都是给的材料是实用新型,但要求写发明的。10年的确是要加入方法权利,但11年就没有方法权利了。

clintonx 发表于 2012-10-31 22:21:41

“纯机械结构一般不写方法”
受教了

x_shuo 发表于 2012-10-31 22:26:22

请问拉环已是公知常识,为什么没有破坏第三种方案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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