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实务题独权疑问
为什么要不刀身放在独权里面?必要特征不是应该是:引流罩和引流孔吗?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也是:易清晰和循环更好吗?与刀片有啥关系?
自己写出的独权跟参考答案对比,想不出来为啥把刀片放必特中了。
求鼠老大解答。 汗!这个我讲过的,首先没有必要跟答案一模一样!
刀片那个必然是那样的,属于必要技术特征,考试时想到了就写上,没有想到不写也没关系,不写并不等于没有,而是现有技术。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纠结具体技术,赶紧看我发的归回基础的帖子 反复连真题,现在我闭眼都能写出权利要求了~~
每天都默写一次三步法,默写一次新颖性 1,现有技术的主要问题是不易清洗。2,刀片是必要技术特征。3,引流罩和引流孔也是必要技术特征。4,引流罩和引流孔还是区別技术特征和特定技术特征。5,考虑必要技术特征时,是从“技术方案整体上”进行考虑的,看细则20条2款。
内容来自[手机版] 刀片是必要技术特征没错,但是它同时也是现有技术。
估计楼主纠结的是刀片写在“其特征是”之后了,写在前序部分就完全没有可问的了?
所以,最后的刀头刀片的叙述,是在描述引流罩的连接方式,更必要技术特征没毛关系,
仅仅是为了说明引流罩而已。
不写可能会扣分,估计不会多,毕竟有不清楚的嫌疑。
如果一定要上升到条纹的话,应该是A26.4的不清楚,而不应援引R20.2的缺必特。 因为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所有的前序部分都是现有技术,如果是现有技术部分,不存在缺必特大的问题,只能是缺少了区别特征的时候,才好用。
除非你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明确为技术方案部包括某个现有技术的必要特征。
真绕,都快咬到自己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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