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的问题
专利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想问:当存在优先权时给谁?授予优先权在前的申请?与实际申请日无关?
例如 甲 在2010年8月1日 申请 享有2009年11月 4日优先权的 申请
乙在2010年9月1日 申请 享有 2009年 10月4日优先权的 申请。
问:专利权授予谁?
请各位高手给予解答。 我觉得应该是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开始算起 如果优先权成立的话,专利权毫无疑问应该授予乙。 乙呗 细则11条,除法28条和42条规定的情况之外,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同意楼上 我觉得你说的这个问题不应该用法9条来判断,而应该用新颖性来判断。
比如都在3.1申请,甲要求1.1优先权,乙要求2.1 优先权,想授予乙优先权,它也没有新颖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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