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手,我看王志勇课件撰写实例部分有点困惑,请求指点。
就是衣架挂钩的那个,“特征⑨弯曲部上靠近带有自由端的夹持部的部位设有迂回部,该迂回部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这个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1的小突起弧公开了呀,为什么还要建议委托人另行同日提出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独权是“1. 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衣架挂钩,该衣架挂钩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27,28)以及连接所述两个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16;26),其中一个夹持部(17;27)具有自由端(19;29),另一个夹持部(18;28)具有与衣架本体(12;22)相连接的连接端(13;23),所述两个夹持部(17,18;27,28)的相向内侧上设置有突起物(15;25),当衣架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2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线接触,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曲部(16;26)上靠近所述具有自由端(19;29)的夹持部(17;27)的部位设有迂回部(30),该迂回部(30)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16;26)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由于只看课件没有录音,请明白的高手或听过录音的朋友指教。 我现在能找到的是李超吴观乐合编《专利代理实务分册》中的一段话:
挂钩1的顶部具有小突起弧4,其所起的作用是当支撑衣物的衣架悬挂在绳子上时,突片3和小突起弧4便构成了容纳绳子的空间。
若为考试,这样来论述:
尽管对比文件1中所述衣架挂钩公开了其顶部具有小突起弧4(相当于本申请衣架挂钩的“迂回部30”),但是对比文件1中的该小突起弧4所起的作用是作为容纳绳子的空间,而本申请衣架挂钩的“迂回部30”这一技术特征,所起的作用是增加挂钩本体与横杆的固定性能。
可见,对比文件1中的小突起弧4与本申请衣架挂钩的“迂回部30”,该两个技术特征各自所起的作用不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为了解决衣架挂钩与横杆之间的固定问题,没有动机会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的小突起弧4应用到现有技术中的衣架挂钩上而得到本申请分案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即:对比文件1中的小突起弧4的公开不会影响本申请分案独立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不知是不是上面的理解? 明白了,非常感谢 我看了06年的真题,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突起弧所起的作用是作为容纳绳子的空间,根本没有提到绳子,我认为迂回部这个技术特征已经公开了 夹持部是夹持部,迂回部是迂回部,夹持部是改变与横杆的接触面积,迂回部是改变与横杆的接触面压力,这是两个概念,夹持部和迂回部是两个不同的技术特征。
本发明的夹持部上的突起物与横杆接触。对比文件公开的突片也与横杆接触。突片是突起物的下位概念,影响本发明的新创性。
而迂回部没有被公开。
参加实务考试,一定要有专利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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