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规定多项权利不能引用多项权利
如题。虽然能记住法条,但对于法条为什么这么规定感到困惑。如果不限制引用,对专利工作会带来什么麻烦吗? 多项引用是择一引用的,多项引用权利要求引用多项引用时会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不能清楚的表达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每一条权利要求都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多项引多项将导致一条权利要求包含多个不同的技术方案 可是如果单项引用多项,该单项不也包含多个不同的技术方案了吗?那怎么又允许呢? 严格来说,多项引多项也是有限个技术方案,可能多项引多项比较复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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