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 发表于 2012-10-25 01:57:47

回 秋叶理想 的帖子

秋叶理想:假定一个授权专利的申请日是2001年1月1日,其在2002年1月1日拿到了授权,而在2004年1月1日不缴费而丧失了专利权。虽然专利权丧失了,但是,还是可以就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之间的侵权行为起诉。此时仍然要发起对该专利的无效,如果无效成功,则该专利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也就 .. (2012-10-21 19:57) images/back.gif

听了你的讲课,觉得你的代理水平很高,但侵权确实不是你的强项。你楼下那位说的第一段肯定是对的。

provoker 发表于 2012-10-25 10:58:59

不要随意评价别人,你真的读懂秋叶的意识了吗?

但是那么多人走了那么远,有意义吗?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不用东拉西扯的:

放弃的权利自公告日生效,而放弃人可以声明自申请日生效。

这样理解的话,还有啥异议吗?

provoker 发表于 2012-10-25 11:00:14

另外,正在听秋叶理想的录音,非常感谢,就是放出的晚了点,嘿嘿。

fange99 发表于 2012-10-25 13:22:05

这种情况应该发生在专利已经授权,但授权之后专利人宣布放弃的情况。

专利人可以宣布从申请日开始的任何时间点放弃专利,只要授权的专利存在过一天,就可以对这个专利请求无效。

Jackywing 发表于 2012-10-25 14:15:52

很简单啊,专利权无效的效果,和从申请日之日起放弃的效果,是一样的,都是专利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如果放弃是从申请日之日起放弃的话,就没必要在宣告无效了,所以排除了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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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