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无前 发表于 2012-8-28 10:00:25

关于2011实务国知局答案问题

2011实务独立权利要求:
1、一种内置调味材料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1),所述瓶盖本体(1)具有顶壁、侧壁和用于调味材料的容置腔室(3),所述容置腔室(3)底部由气密性隔挡片(4)密封,其特征在于,所属瓶盖本体还包括盖栓(2),所述盖栓(2)由栓帽(21)和栓体(22)两部分组成;顶壁上开设孔(5),栓体(22)穿过孔(5)进入容置腔室(3)内,且能够在孔(5)中上下相对运动,向下运动时刺破隔挡片(4);所述瓶盖组件还包括限制盖栓(2)受压时向隔挡片(4)方向运动的机构。
问题:材料明确说明了前两种方式栓体有尖刺部,且尖刺部要发挥作用,而独权中未提及尖刺部,是不是有扩大范围之嫌?
请大家踊跃发言。

wslinhaisg 发表于 2012-9-6 10:58:06

感觉这个没有,这个瓶子已经可以实施了,所以应该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可以做从属,附件技术特征把。

mufasse 发表于 2012-9-6 14:02:26

觉得不是必特,有没有尖刺拴体22都能穿过格挡片4

主要我发现标答上面都没有,话说附件1虽然是被无效了,但尖刺部分确实说了,应该是放在前序部分。

所以独权和从权都没有加入尖刺也是合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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