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明专利费用减缓后什么时候补缴?
请问发明专利减缓的费用需不需要补缴?如果补缴,什么时候,或者满足了什么条件就需要补缴?有明白的告知一声,谢谢了今天申请发明专利,交了950元。当时专利代理处人员说减缓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所以就没有办。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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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办理费减在申请递交前办好相关证明就可以,已经缴纳的申请费是不能费减了,不过现在赶紧办费减请求,后面的审查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还是能减免的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啊?是不是可以理解,一般情况下减缓的费用可以不要补缴了呢 其实个人申请的话连证明都不需要办,只需在费减请求书里些上年收入小于1.8万就行了
企业的话一般是在注册地科委办,一般来说也并不复杂。 其实个人申请的话连证明都不需要办,只需在费减请求书里些上年收入小于1.8万就行了
企业的话一般是在注册地科委办,一般来说也并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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