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实务真题求解!
昨晚突然想到,在权利要求书中,能不能把电路控制器件的控制方法写进从权里,如: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路控制器件的控制方法为:电器控制器。。。。正转。。。。停止。。。。反转。。。。。,就是把描述控制方法的一段写上去?求解!! 首先,产品权利要求最好用表征产品的结构特征描述。如果实在想用方法步骤或流程步骤限制,指南或专利法好像也没有硬性规定说不能。
其次,从考试角度讲,建议最好不要这样写,估计不会得分,说不准还会被扣分的。
从实际工作中建议更不要这样写,可能审查员会说你不清楚或没有限定。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我觉得可以写 但是 还要另外提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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