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ire85 发表于 2012-8-15 13:37:36

关于细则31条


细则31条
要求优先权,但请求书中漏写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
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
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求解若写错三项怎么处理?

kaiyang 发表于 2012-8-15 15:54:31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细则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