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reyly 发表于 2012-8-2 11:01:49

09年67题

67、下列有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B、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简要说明和图片或者照片为准
D、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参考答案:BD


疑问:D选项,杨立真题反复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而不是以图片或照片中的产品为准,是参考答案错了还是杨立老师错了?

ursula 发表于 2012-8-2 11:30:01

你首先要搞清楚,外观设计到底是什么。

产品是外观设计的载体,图片或照片是产品的载体。

jeffreyly 发表于 2012-8-3 08:45:55

没看懂。是说既然图片都能承载外观设计,那么产品就更能承载了,所以杨立老师错了,参考答案对了,是这样么?

ursula 发表于 2012-8-3 09:42:21

图片不是外观设计,产品的外观才是外观设计,就像审查员说视图的比例不一致,绝对不是说图片的宽高,而是说图片内产品的宽高。

另外,载体的含义也不一样,产品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是必须存在的,因为你不能凭空看见一个外观设计;
图片作为产品的载体是对外观设计没有必然影响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
外观设计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产品就是肉体,图片就是衣服
没有衣服不妨碍肉体的存在,但是没有肉体的存在就不可能有这个人。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欢迎讨论。

ezcome 发表于 2012-8-3 23:08:33

D是错的。
原法中的表述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新法中的表述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之所以修改,就是因为之前的表述不准确,因为外观设计的落脚点应该是外观设计,而不是产品。即使专利法都修改了,当然以新法为准了。

王小贱 发表于 2012-8-7 16:40:46

回 ezcome 的帖子

ezcome:D是错的。
原法中的表述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新法中的表述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 .. (2012-08-03 23:08) images/back.gif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07年有一个题也是这样的

王小贱 发表于 2012-8-7 16:42:29

不过好像说题中时间在10年之前的,适用于老法吧,所以说题D也可以选为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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