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代人 发表于 2012-7-21 21:30:20

感觉对于外文字母/单词的审查很让人不爽

感觉中国商标的审查,对于外文字母/单词商标的审查很让人不爽。

去年申请的同一个申请人的5个商标全都部分驳回了。这个申请人是香港人,他的5个商标全部是英文单词或由英文字母组成,但是审查员驳回时引证的商标,大部分仅是英文字母组合,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的,比如5个字母里有2-3个相同,就说你这个商标近似了,这审查的活也太好干了吧?

因为复审的成本很高,后来申请人都不要了。

我觉得审查这事儿怎么也得慎重为之吧。或者我的理解有误,请有经验的同学分享下,希望能抛砖引玉。

广州朋有 发表于 2012-7-23 17:57:47

申请人等上一年时间终于审到了,,,

在审查员的手上,可能也就是仅仅1、2分钟不到的功夫而已

该驳回的该公告的也就那样子的事情而已。。。


你想要多慎重的?合议审理?

weida0626 发表于 2012-11-30 09:43:14

这个很无奈,无论什么理由驳回,即使非常离谱,审查员和商标局是没有任何责任机制的,另外,复审申请是有官费的,你懂的!

szleg 发表于 2012-12-3 17:24:54

改天把26字母都注了!

jimax 发表于 2012-12-4 13:01:13

1、如果你认为引证商标是没有意义的,那么你客户的商标是有意义的吗?如果有,为什么不强烈建议客户申请复审呢?HE和HER,只差一个字母吧?含义上有明显区别。

2、如果你客户的商标和引证商标都木有意义,那么审查员从整体视觉效果比较上来做出驳回的决定,个人认为不是很轻率。

3、另外,你客户商标的首字母和引证商标的首字母是否一致?你说的只差几个字母是差在中间?还是末尾?

海上共此时 发表于 2012-12-5 09:40:23

jimax 把该说的都说了,呵呵。其实相对而言,商标的注册,复审等等费用相对于公司支出而言真的是九牛一毛。有些成本一开始不去投入后期成本会变得越来越昂贵。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感觉对于外文字母/单词的审查很让人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