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熊 发表于 2012-7-20 11:08:23

关于外国优先权的一个问题,谢谢

在先为发明,在后用实用新型可以吗?反之呢?还是说在先发明,在后也必须是发明?
国内的优先权我看审查指南没这个限制的,还特别说明了,但对国外的没特别说明,所以有此一问。
谢谢

haoleeeee 发表于 2012-7-20 12:57:20

可以的 有的国家还没实用新型呢… 只要你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主题相同就可以了…如果符合单一性要求 你甚至可以申请多项不同类型专利的合案…

haoleeeee 发表于 2012-7-20 13:02:52

都要求优先权…

胖熊 发表于 2012-7-20 14:03:33

原来如此,感谢

llxsj 发表于 2012-7-20 14:44:34

不必有此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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