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ddjj 发表于 2012-7-2 15:34:42

请问这个特征必须要写进独权里吗

举例一种现在没有的新的四轮交通工具,方向控制机构是必须的,这里必须要写进独立权利吗,在说明书里指出可不可以?如果以此类推,根据独立权利不可缺少必要特征的概念,我想制动机构啊什么的甚至连螺丝都是必要的必不可少的,那不是全部要写进独权啦。恳求指点!

tansuyuan 发表于 2012-7-2 16:23:38

简单的来说,为了达到本发明要解决课题的必要的特征就应该写入独权。
所以,可以是什么一定要分析清楚了,

robinliu5 发表于 2012-7-2 19:26:54

首先明确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独权所表述的技术方案中写明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其他本领域技术人员都明确知道的技术特征可以省略。

例如保护一种设有特殊车铃的自行车,其所解决的问题在于对车铃的改进,在独权中只写有关车铃改进的必要技术特征就行了,至于车轮、车灯、链条等大家都很清楚的特征便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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